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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錘得錘!7名區議員宣誓被DQ表示不服,結果又被打臉了…

嶼天下 嶼天下 2022-12-30


上週五(9月10日)25名香港港島區區議員參與宣誓→《即時DQ!反對派區議員拒宣誓故意挑釁,網友:已報警》,大家也有留意到,不少反對派區議員扮乖「求全」想蒙混過關,不過——


當晚,17名區議員被裁定宣誓有效,包括中西區彭家浩、東區仇栩欣、南區司馬文等,另外7名區議員所作宣誓有效性則被裁定為存疑,需要提供額外資料。


昨日(9月15日),香港政府再亮劍,宣布經考慮有關區議員的書面回覆以及所有相關資料後,確定早前宣誓有效性存疑的7名區議員為無效宣誓,當中包括:

灣仔區議會:楊雪盈(灣仔區議會主席)、梁柏堅

東區區議會:韋少力、蘇逸恒(民主黨中委)、陳榮泰、黎梓欣

南區區議會:彭卓棋


去年反對派不顧疫情嚴峻,煽動大批人聚集非法「初選」。


巧的是,這7人都與2020年非法「初選」有關。


其中,楊雪盈和彭卓棋均曾參與非法「初選」,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蘇逸恒亦曾參與非法「初選」;陳榮泰、韋少力、黎梓欣曾借出議員辦事處作票站,柏堅則以辦事處外私家路作票站。



喊冤哭慘、醜態百出


不過,這群人怎麼可能甘心就這樣被DQ(取消資格),這不一個二個又跳出來使勁抹黑博同情——


梁柏堅一邊聲稱,當局的回信沒有對申述有任何回應和解釋,「只係一句話唔信納」,又稱政府「任意DQ民選議員有目共睹」,形容「面對荒謬真心攰」


另一邊,他又賣慘說自己作為民選議員,已經「盡力據理力爭,亦已盡一切努力捍衛選民投票的尊嚴」,還稱會保留上訴的權利。


梁柏堅Facebook截圖


陳榮泰亦放言稱記者毋須聽局長說話,問之前的區議員就知道為甚麼辭職


陳榮泰Facebook截圖


蘇逸恒疑似在政府宣布決定後刪除了其社交平台的公開專頁,但私人帳戶仍保留,他更發帖文指「要繼續嘗試任何可能嘅方法,繼續行下去」。


蘇逸恒Facebook截圖


黎梓欣則「裝瀟灑」,在社交媒體上發圖稱「預料之中」。


黎梓欣Facebook截圖


這些人假裝自己很冤,但其實為什麽被DQ,政府已經明明白白地告訴他們了。


DQ理由明明白白


據星島日報報道,「裝瀟灑」的黎梓欣在回覆該報查詢時表示,當局發信裁定他們的宣誓無效,必須即時離任。




信中指其作出損害《基本法》中以特首為主導的政治體制秩序的行為,包括以非法手段強迫或威嚇特首改變某項政策或提交立法會審議的議案;無差別反對政府提出的議案,意圖要脅政府令其無法正常履行職務;或逼使特首下台及推翻特區政府;利用選舉組織或實施任何對抗中央和特區政府的「變相公投」


另外,信件又指她作出損害或傾向損害特區的整體利益的行為,因此不信納他們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


羅健熙


就連民主黨主席羅健熙都不得不承認,蘇逸恒被裁定宣誓無效是可以預計的情況,相信主要原因涉及非法「初選」。


他對政府是次DQ表示肯定,称今次部分議員宣誓無效,可令大家約略知道劃線的標準。


但接下來,羅健熙就開始狡辯了——



對於有報道指,政府裁定區議員宣誓無效的理據,包括無差別反對政府議案等,羅健熙在電台節目中嘴硬指「區議員過往之所以向政府提出質疑,包括要求官員下台,是因為這是問責制的作用」。


他聲稱若相關報道屬實,政府的理據「十分牽強」,又稱「難以想像在宣誓條例新修訂的負面清單中,要求特首按問責制下台,也可成為被DQ的原因」,還說「政府仍有責任公布理據和標準」。



話說羅健熙用來做擋箭牌的問責制是什麽呢?我們就來說道說道——


據了解,特區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實行主要官員問責制。


根據這一制度,特區政府原有3司16局調整為3司11局,3位司長和11位局長均是問責制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而所有問責制主要官員均為行政會議成員,問責制主要官員須為其主管範疇內的政策負責,如出現嚴重失誤、或個人操守等問題,就可能需要離職。


簡單來說,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代表特區向中央負責,各問責制官員向特首負責,什麽時候輪到區議員來煽動黃絲「問責」特首和高官下台了?



求錘得錘,徐英偉澄清回應


徐英偉早前在儀式上為區議員監誓。


身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今日(9月16日)強調,當局依法安排區議員宣誓,亦有向宣誓有效性存疑的區議員提供申述的機會,在向相關人士發信時已有列出他們不符合宣誓要求的理據,並非如個別人士所講只有一句。


徐英偉表示,不會透露個別人士不符合宣誓的理據,重申已經要求個別參與宣誓的區議員作澄清和申述,經審視後作出裁決。


政府新聞公報(9月15日)截圖


香港政府昨日亦指出宣誓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不要說是危害國安的區議員,就算是政府公務員,也一樣受到法律的約束。


拒簽聲明公務員多已離職


自2020年底,政府就引入相關安排,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2021年5月,簽署聲明的要求進一步適用於非公務員政府僱員。


所有政府高級公務員已完成宣誓。


據公務員事務局最新數字顯示,截至8月底,共有逾650名公務人員拒絕或不理會宣誓及聲明要求,當中包括129名公務員、149名全職非公務員政府僱員、以及約380名兼職政府僱員。


局方透露,這批公務員當中有16人來自紀律部隊,另外所有高級公務員已完成宣誓。


局方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亦顯示,129名不理會或拒簽聲明的公務員,8成是按長期條款聘用,餘下的仍在試用期內;絕大多數已離職,包括被終止試用、着令退休、自行辭職及違反紀律被革職等。


至於非公務員政府僱員,截至8月底,分別逾1.8萬名全職及8,000名兼職應要求簽署並交回聲明。





(本文圖片來自星島、文匯報、香港01、東網、Facebook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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